标准溶液 6.1 定义 用基准试剂配制成元素、离子、化合物或原子团的已知准确浓度的溶液称为标准溶液。标准溶液也可用其他方法标定其准确浓度。 6.2 一般要求 ⑴溶剂 配制标准溶液需用GB 6682-86规定的二级以上纯水或优级纯(不得低于分析纯)溶剂。 ⑵试剂 配制或标定标准溶液所用试剂必须是基准试剂或纯度不低于优级纯的试剂。 ⑶仪器 工作中使用的分析天平、砝码、滴定管、量瓶和移液管均需检定或校正。 ⑷浓度 用于容量分析的标准溶液浓度单位为摩尔/升,光度分析法所用标准溶液则以其中待测物的含量表示,如毫克/升、微克/升等。通常,标准溶液浓度是指20℃时的浓度,否则应予校正。 6.3 标准溶液的配制 ⑴基准试剂 用于配制或标定标准溶液浓度的高纯度化学试剂称为基准试剂或基准物质。基准试剂的必备条件为: a.纯度高,杂质含量一般不得超过0.01%(4个9以上),个别的基准试剂杂质含量不超过0.02% 。 b.有已知灵敏度的定性方法可供检验其纯度。 c.易获得、易精制、易干燥,使用时易溶于水(或稀酸、稀碱溶液)。 d.稳定性好,不易吸水,不吸收二氧化碳,不被空气氧化,干燥时不分解,便于精确称量和长期保存 e.使用中符合化学反应的要求,组成恒定,标定时能按化学反应式定量完成。没有副反应或逆反应等,便于计算。 f.为减小称量的相对误差,所选用的基准试剂中,目标元素的质量比应较小,这样可增大其称用量。 ⑵配制方法 ①直接法 准确称取一定量的基准试剂,溶解后移入量瓶中,用溶剂稀释到标线.根据所取的基准试剂量和量瓶的容量直接计算溶液的准确浓度。 ② 间接法 先配成稍高于所需浓度的溶液,再用基准试剂或已知浓度的标准溶液准确标定其浓度。必要时再用稀释法调整其浓度至所需值。 ⑶ 标定 标准溶液常用酸碱滴定法、氧化还原滴定法或络合滴定法等容量法进行标定。各种标定方法所用溶液见表1-34。标定时还须做到: ①基准试剂必须在充分干燥后称取。当指定使用含结晶水的试剂时,只能将其放在适宜的干燥器内进行干燥而不得加热,必要时应于精制后再称量。 ②标定标准溶液必须分别独立称取2-3份基准试剂进行平行测定,不允许只称取一份基准试剂配成溶液后从中分取几份进行标定。平行标定结果应有严格的一致性(相对误差 |